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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残联关于开办智障儿童康复中心的方案

  智力障碍,也称为智能障碍、智力落后、智力残疾、弱智等,具体表现为智力低于一般水平(IQ在70以下),生长期间(十八岁前)在适应行为方面有缺陷,严重危害到人类健康和社会生活。虽然智障不可治愈,但是智障儿童可以经过训练而发展其有限的潜能,增加其独立及正常生活的能力。因此,科学地认识智力障碍,积极地开展预防和康复训练,有助于降低它对智障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的危害。
  为帮助智障儿童康复,减轻其家庭负担,我中心预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成立“智障儿童康复中心”,针对3-7岁的智障儿童开展相应的康复训练和教育。现拟以20名康复对象为基准,设置开班计划。经初步评估后,将康复对象按智障轻重程度分为2个班级,每班10人,采用日托形式运行。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
  (一)人员构成
  1、为保障智障儿童康复中心正常运行,我中心建议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另招聘相关专业教师如下:
  (1)康复教育教师2名:负责对康复对象日常的康复训练和教育及日常照料等工作(其中涉及学前教育和康复护理专业教师各1名)。
  (2)个别化教育教师4名(含测评师1名):负责对康复对象的个别化训练(要求特殊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
  (3)保健医师1名:负责康复对象的晨检、护理服药等工作。
  (4)保育员1名:负责室内外卫生、教具玩具消毒、整理物品等工作。
  2、上述所列人员配置可以从康复中心现有人员中调派管理人员1名,康复及个训教师2—3名,分别负责智障儿童康复中心的日常管理及康复课程开展等工作。
  3、上述所列人员(不包含从康复指导中心调派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康复中心员工薪酬情况,初步定为:1500元/人/月+绩效奖金的方式(绩效奖金根据工作情况及家长反映综合考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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