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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根据省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今年将对市、县(区)部分重点防控单位的高等级(一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抽查审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抽查审计各地各部门的高等级(一级)廉政风险点位对应的岗位(以下简称“高等级廉政风险岗位”),着力发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漏洞,加强问题根源剖析,提出预防腐败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细化权责清单、固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标准、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防控制度,促进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见效,更好发挥源头防治腐败的基础性作用。
  二、审计方式及对象
  采取全面自查评估和抽查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审计工作。
  (一)自查评估(201x年x月x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全面梳理201x年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重点对高等级廉政风险岗位开展自查评估。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自查评估报告及整改情况于x月3x日前报送市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室)。自查评估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等。
  (二)抽查审计(201x年x月x日前完成)。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查审计。
  市级确定x个市级部门(包含1个具有重大建设项目的部门)、1个县(区)作为抽查审计对象,每个单位抽查审计2个高等级廉政风险岗位。被抽查审计的县(区)选取1个部门(具有重大建设项目的部门)、1个乡镇(具有脱贫攻坚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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