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区环境,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强化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努力把我区农贸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安全卫生、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公共交易平台和城市形象窗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产权所有。按照“谁主办、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开展长效管理,即市场产权所有人(市场业主)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xx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岩委办发〔201x〕8号)、《xx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市场规范》(岩商务业〔201x〕85号)、《xx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龙新政办〔201x〕49号)要求,切实做好各自市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2.属地管理。由区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分别抓好辖区内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履行和承担属地责任。
3.业务监管。区商务、文明办、执法、住建、交通、农业、物价、卫计、工商、食药监、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以及市场产权主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履行业务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各自业务监管责任。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对口协调领导、区商务局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区文明办、效能办、财政局、xx公安分局、住建局、农业局、物价局、交通局、执法局、卫计局、民宗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国资办、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常态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商务局,主任由区商务局主要领导兼任,负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制定《xx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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