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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自备井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第158号令)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城市规划区开展自备井清理整顿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通过依法开展专项整顿行动,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秩序,严肃查处各种违法取水、供水行为,为在全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
  三、清理整顿对象
  整顿范围内无证取水的非法自备井、取水许可证到期的自备井和违法新建自备井;有证但不按照许可条件取水的自备井和取水水质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自备井。
  清理整顿的重点单位和行业是: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
  (二)酒店、宾馆、沿街门头等餐饮服务行业;
  (三)居民小区及街道、居委会等居民密集区域;
  (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不到40%的工业企业;
  (五)其他严重违法取水的单位和个人。
  四、清理整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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