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吴桥县201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201x年沧州市清洁能源供暖(气、电代煤)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供热工程:201x年城区集中供热扩面实现13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153万平方米。
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201x年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计划1033户。计划在曹洼乡、桑园镇201x年已实施气代煤工程的村继续实施,曹洼乡224户;桑园镇809户。(完成时限:201x年7月底前)
二、实施步骤
1、施工准备阶段(3月20日—5月31日)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对拟入网的居民小区进行调查摸底,督促热力公司与拟用热户洽谈,按要求完成改造,达到集中供热参数后与热力公司签订入网协议;热力公司按规划要求确定路由、办理规划和施工手续;确定施工人员、准备施工物资、预备施工。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有关乡镇政府要专门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
2、施工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热力公司按计划铺设一级管网20xx米,二级管网20xx米,供热泵站三座,工程总投资800万元。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有关乡镇政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结合城乡规划进行施工,确保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7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目标。
3、验收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施工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验收,确保11月10日前具备供暖条件。清洁能源供暖气代煤工程施工完成后,要按程序组织验收,确保8月31日前具体通气取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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