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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201x年“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和《故城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25”文件》要求,决定对故城县域内居民实施“电代煤”工程,特制订201x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大气质量综合治理,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深度治理燃煤污染,着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快居民生活方式转变,不断改善空气质量,打造更加清洁、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x年完成5个乡镇6个村计1516户居民“电代煤”工程。
  三、补贴标准
  根据《衡水市市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xx%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xxx元,省、市、县分别承担1/2、1/4、1/4,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 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1、召开“电代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相关乡镇政府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2、由供应商按每户xxx元标准购置安装设备(含户内线路改造),如果农户想购置高于xx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可由供应商在许可品牌内调剂,高出部分由农户自己承担。
  3、农户承担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15%的投资。
  责任单位:县电视台,相关乡镇政府。
  (二)选定供应商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组织相关乡镇、村负责人,比对各报名供应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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