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我市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x〕91号)和《省XXXX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XX〔XXX〕XX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决策部署,以保障农村特困供养老人及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老人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以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统一标准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构建农村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努力提升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x年,全市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90%以上。农村敬老院全部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占比达到50%,床位使用率达到70%以上。农村困难老年人关爱体系进一步健全,经济困难的农村7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基本养老服务得到全面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三)推动农村敬老院改革发展。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在保障五保对象供养的基础上,拓展社会寄养、日间照料、助餐助急、培训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并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及其他老人提供“定期疗养”和“上门服务”等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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