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度基层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换届选举办法;
2、经公司党委同意,本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委员xx名;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
4、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5、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7、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否则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8、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票赞成,可以投票反对,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果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该候选人的姓名下方小方格内划个“√”,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做任何符合。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边的空格里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下方格内划上“√”。每张选票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者为废票。党员自己不能画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按本人意志代为画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准确、笔迹清楚,有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效;
9、选举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议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了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