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分队组建方案(试行)
为坚持主攻工业、主攻项目,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特定区域精准招商模式,充分发挥招商分队在招商引资活动中的能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上招商引资的新突破,结合XX招商工作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方式
(一)机构组建
根据目前招商工作需要,组建四个驻外招商分队,每个招商分队由3名成员组成,设队长1名和队员2名,各分队驻地及工作区域是:
珠三角招商分队:驻地广东省广州市,工作区域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珠江三角地区,辐射福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东南沿海地区;
长三角招商分队:驻地xx,工作区域为上海、杭州、苏州、宁波、无锡等长江三角洲地区;
长株潭招商分队:驻地长沙市,工作区域为长沙、株洲株潭等地区,辐射武汉地区;
京津冀招商分队:驻地北京市,工作区域为北京、天津等京津冀地区,辐射山东地区。
(二)人员调配
1.驻外人员选拔。成立XX县招商引资驻外机构人员选拔工作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拟从县直各工作部门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中进行选拔,人员要求是:本着自愿原则,热爱招商引资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一定对外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吃苦耐劳等。
2.选拔程序。自愿参与驻外招商人员选拔的,首先由本人填写《XX县驻外招商引资人员选拔申请表》,经选拔工作小组审核考察后,确定驻外招商人员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确定正式人员名单。
3.人员调配。根据驻外人员工作特长、社会关系等因素,由选拔小组将驻外招商人员合理调配至各招商分队,并明确各分队队长,驻外招商工作期间,各分队人员服从队长领导和指挥。
二、派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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