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总结计划 > 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 >

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的组织生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会一课”全程纪实指按照报备审核、记录总结、指导督查等程序,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党课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纪实、动态化监督。
  第三条全程纪实的主体是市直机关各单位所辖基层党支部,主要形式为“两表一本”,即:《市直机关“三会一课”计划报备表》《市直机关“三会一课”审核报告表》《党(总)支部会议记录本》。
  第四条全程纪实坚持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程序完备、便于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

  第五条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支部其他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为有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
  第六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支部其他委员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