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总结计划 > 关于开展“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

关于开展“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宣传平安xx、法治xx建设,充分展现我区全体平安志愿者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提升全区群防群治工作热情,全面提高群众对综治平安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我区平安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利用向首都文明办、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活动契机,区综治办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奖项设置
  活动评选“最美平安志愿者”5名, “最美平安志愿者”提名奖若干名。
  二、评选要求
  此次评选活动由区综治办主办,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评选活动面向全区平安志愿者,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热心社会治安公益事业,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高,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实际行动追求平安梦,为平安xx建设添砖加瓦,接受组织安排,服从统一指挥,勇于奉献、乐于助人,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严格遵守平安志愿者章程和工作守则,在平安志愿服务中积极带头,在重大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时时处处注意维护和树立平安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三、评选过程
  (一)发动阶段(201x年10月中旬)
  下发评选通知,各镇、街道启动本辖区的评选、推荐、自荐的发动组织工作。(通知已于10月26日下发各镇街)
  (二)初评阶段(201x年10月26日-31日)
  1.各镇、街道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开展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选,最终确定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全区“最美平安志愿者”评选。
  2.各镇、街道将推荐表(推荐表附后……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