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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1号文件精神,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增强农村发展动能,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农村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改革)。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XXXXXXX,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把“三变”改革作为破解当前“三农”难题、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抓手,作为深化产业扶贫、壮大县域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突破口,通过股份制改革,激活土地、资金、农户、新型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等生产要素,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的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为加快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底线,把握改革方向。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农村改革目标不放松、土地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生态环境不破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不走样,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2.强化统筹协调,促进融合发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设计,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三产融合发展,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增强改革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
  3.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尊重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综合各方关切,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分类实施,不搞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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