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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督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12月9日至12月26日。
  二、督查评估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3、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4、各领域党建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5、点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6、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成效评价和满意度情况。
  详细内容见督查要点(附件1)和绩效评估表(附件2)。
  三、督查评估方式
  采取暗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随机走访、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结合进行。
  在县区工作内容
  1、查阅资料。检查各县(市、区)委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落实工作有关记录,县(市、区)委组织部有关记录、台账,县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按期换届情况。
  2、实地查看。检查1-2个县级部门,查看机关党建情况;检查1-2个乡镇(街道),查看抓党建促脱贫有关工作记录台账,第一书记日常管理,村干部考核管理;检查1个已经整改销号的软弱涣散村(社区),了解整顿工作成效。
  3、随机暗访。1-2个村(社区),了解支部、支部书记、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第一书记工作情况。检查1个非公园区、1户非公企业、1个社会组织,了解各领域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4、个别访谈。访谈1名县(区)委书记、1名镇街书记、1名农村党支部书记,2名普通党员,了解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
  5、满意度调查。电话随机调查30名党员群众(职工),了解其对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等工作满意度。

  附件:1、第四季度基层组织建设督查要点
  2、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绩效评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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