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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基层供电企业新闻宣传奖励办法材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公司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展示公司在深化“168”战略体系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推动“十大工程”攻坚过程中的新成就、新经验、新风貌,为推进“两转四化”和建设“一强三优”供电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始终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发展要求,坚持服务大局、面向基层的原则,牢牢把握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做到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基调昂扬、影响广泛。
  第三条 严格按照年度宣传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闻采写要坚持“讲政治、抓热点、出精品、求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客观、真实、准确。
  第四条 积极履行新闻宣传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宣传报道分配任务,及时准确地为系统内外各级新闻媒体提供好的新闻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采写氛围。
  第五条 涉及公司全局性的且有重大影响的新闻线索、新闻作品及重大典型须及时上报新闻媒体工作部,经新闻媒体工作部审核后方可投稿或发表。
  第六条 强化奖励机制,提升写作热情。实行按季度奖励标准,按每个季度的发稿量合理核定当季实发稿酬。

第三章 奖励对象

  第七条 凡在本办法指定奖励范围内刊发或获奖的有关公司的正面宣传报道,即消息、通讯和专题报道等各类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均属本办法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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