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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x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市局制定《201x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x年1月14日到1月18日,具体时间各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进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各单位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及获奖情况考核。
  2、对部分直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考核。
  3、对局直属各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按照《201x年市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结合“评组织、评党员”对各支部进行“三会一课”考核。
  4、对质监站、海事局、客运处进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
  5、对各单位的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6、对相关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评分办法
  一是责任目标考核分数:总基分为100分,其中共性目标基分为30分,业务目标基分为70分。各分项目标分别按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基分的平均值得、扣分。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为一票否决目标。
  二是特色工作:要围绕全局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开展,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创新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内容和奖惩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考核组审核通过,并经局党组研究认定一项特色工作加5-10分。此项最高累计加20分。
  三是获奖情况:评分按获国家级奖励加10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3分,县(市)区级加1分。此项最多加20分。
  四是其他情况: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视具体情况予以扣分。
  五是党风廉政、党支部民主评议、科级单位班子民主测评的具体要求以局监察室、机关党委和人事科的通知为准。
  责任目标具体评分标准说明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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