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院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要求,高标准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3月10号,我院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学习实践任务。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X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领导带头,当好表率。我带领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习讨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制定措施,带头整改落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本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督导,分类指导。活动期间,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各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督查指导,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四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我要求干警正确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发现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实践活动主动性有待提高,学习实践多东深度不够,干警就学习实践活动与正常工作开展的关系协调不好。
二是执法观念有待提高。有的检察干警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等单纯业务观点,不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律政策掌握不准、运用不好,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四是检察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匮乏、检察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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