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201x清明祭英烈”活动方案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x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X清明祭扫工作,广泛宣传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x年4月4日
二、活动地点
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一)区“四大家”在家领导;
(二)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金融办、区信访办、区人武部、区税务局负责人;
(三)部队官兵代表20人;
(四)烈属、老战士等退役军人代表20人;
(五)少先队员代表20人;
(六)群众代表20人。
四、活动安排
10:30 区“四大家”在家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统一乘考斯特车前往区烈士陵园
10:45 部队官兵代表、退役军人代表、少先队员代表、群众代表抵达烈士陵园并整队完毕
10:50 区“四大家”在家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抵达区烈士陵园
11:00 举行“传承·201x清明祭英烈”活动
11:50 烈士纪念活动结束
主持人:
仪式流程:
1.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行鞠躬礼,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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