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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关制度

  一、分党委、党支部要统筹安排好本单位党员的学习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


  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规定内容,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踊跃交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三、学习内容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规定内容为主,同时要学习好校党委《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讲话、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规章制度等。


  四、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书本知识与学习先进经验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集中学习包括举办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观看录像、进行参观等。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为主,普通党员以自学为主。


  五、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时间要达到20个学时以上,开展集体讨论2次以上。在学习调研阶段,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每周二下午进行,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


  六、校、院两级的集中学习,要安排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处级干部要集中培训3—4次。


  七、分党委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对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联络员等要集中培训2—3次。处级党员正职要给所在党支部或所在部门全体党员至少作1次学习报告。要分专题组织理论研讨会、心得交流会和座谈会,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感染力。


  八、分党委、党支部要建立“三簿一表”制度,即分党委学习实践活动学习会议记录簿、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学习会议记录簿、全体党员学习进展记录簿和党员集中学习签到表。


  九、要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党员的参学率。对长期在外或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可采取送学上门、开辟网上课堂等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对流动党员可积极帮助其参加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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