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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将自治区院 “四个必须”总体要求和“七个聚焦、七个切实”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四个检察”重要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 “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基层院“一院一亮点”、市院部门“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就是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坚持求突破、抓亮点,突出规范司法,突出转型发展,突出改革创新,突出智慧检察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呼伦贝尔特色、有利于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制度机制和措施做法,并在全市推广学习。为检察工作整体提升,努力打造新亮点新品牌,开创呼伦贝尔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项目范围和标准
  (一)项目范围
  “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项目涵盖各项检察工作及专项活动,具体包括以下类别: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案件管理科学化与检务公开,以及其他具有亮点、品牌特色的、能够推动基层院或市院各部门科学发展的各项检察工作。
  (二)项目标准
  各院、各部门确定的“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创建基础坚实。符合本院、本部门检察工作实际需求,具备较好工作基础,能体现特色和优势,有打造工作亮点品牌的可能性。
  2、创建价值明显。符合法律法规和法治精神,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符合司法改革总体方向,符合新形式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能代表和反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目前在该项目领域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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