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创建“示范河湖”实施方案
为加快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按照省河长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河湖长制工作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活动的通知》(陕河长办发〔201x〕30号)、市河长办《汉中市创建“示范河湖、示范县镇”实施方案》〔201x〕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创建河湖长制示范县,打造1-2条(段)县级示范河湖;创建2-3个河湖长制示范镇办;每个镇办至少打造1—2条(段)示范河(湖),形成有特点、成效、亮点的河湖治理管护经验。
二、创建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通过控源截污、产业结构升级、企业达标排放、畜禽退养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堤固的示范河湖。
1、河道无垃圾。沿河湖镇村垃圾有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河湖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放现象。
2、河岸无违建。无侵占岸线行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严格,管理规范,无违建设施。
3、河中无障碍。无碍洪建筑物,无其他碍洪设施。
4、河床无淤塞。河湖不存在明显淤积,行洪畅通。
5、污水无直排。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两场”建设是否到位,无黑臭水体入河湖。
6、生态无破坏。河湖水量充沛、生物多样、自然优美。
评定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定:
(1)年度内发生典型涉水违法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的。
(2)被中、省、市河长制暗访督查或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河湖。
(3)沿河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入河排污口设置不规范。
(4)“乱采、乱占、乱堆、乱建”问题突出的河湖。
(5)河湖考核断面的水质不满足水功能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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