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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安局关于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经验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治工作不断深化推进,更加彰显“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解决困难问题的现实性,成为党领导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社会治理的“科学方案”和“金字招牌”。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也是“枫桥经验”50多年来历久弥新的关键所在。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牢把握“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核心要旨,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致力于化解“三大难题”。即:学习“枫桥经验”,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基层派出所唱独角戏、跳独脚舞的难题;学习“枫桥经验”,实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切实解决基层派出所村里无腿、基层无耳的难题;学习“枫桥经验”,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切实解决有求必应、挠头犯难的难题。
  一是发挥派出所堡垒作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最根本的就是充分发挥派出所战斗堡垒作用,让派出所成为对违法犯罪“零容忍”、对群众困难“零懈怠”、对辖区整治“零死角”的主导者和参与者,坚持民生警务和问题导向,让“警务跟着民意转,警力跟着警情走”,延伸治安防控触角,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
  二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基层工作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公安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少、事务杂,许多非警务活动大量存在并干扰主责主业的情况。因此,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中,我们不唱独角戏、不跳独角舞,厘清派出所职责边界和能力边界,不让派出所包打天下、事必揽身,而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大力支持,让党政主导为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解决无耳无腿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们更多地将注意力转向了经济活动,而缺乏对村事村务的热衷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我们常常陷入基层无耳、村里无腿的窘境。因此,我们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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