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推动山东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各项国税工作开展的重要指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是在理解和掌握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基础上,做好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文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并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此,在国税工作中应自觉做到“五个必须”。
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大力倡导国税核心价值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面对新的税收形势,应切实转变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思维、观念和认识,大力倡导和树立“忠诚、法治、尽责、和谐”的国税核心价值理念,以核心价值理念引导思想和行动,凝聚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将忠诚作为坚定的政治信念,自觉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税收事业忠诚。忠诚,是我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基本道德范畴,也是衡量人品的基本标准之一。我们国税系统所倡导的忠诚,是建立在对党的性质宗旨和方针路线的坚定信念、对税收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对美好未来的不懈追求上,既体现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理性认知,又反映了国税干部对国税系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忠诚,必须有坚定的信念作支撑,有崇高的理想作牵引。每一名国税干部,都应始终把政治素质作为第一素质,始终把忠诚作为第一信念,坚守政治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持理想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国家税收的忠诚卫士。
二是将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始终坚持依法治税、遵纪守法。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不仅是税收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根本保证。随着税收法制的不断健全,税收执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群众对税收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国税部门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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