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科学发展要求做好法院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方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就是要紧扣“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发展大局”主题,切实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促进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在切实转变司法观念上下功夫,打牢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各级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必须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实际,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强化人民司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切实转变司法观念,坚决纠正一些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司法理念、司法方向存在的某些认识偏差,确保在法院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建设者。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强化服务大局观念,强化国情观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
二、在落实司法为民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教育广大法官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学会换位思考,学会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使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建立科学的法官业绩考评体系,鼓励法官多运用调解、和解的方法办理案件;三要健全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将大量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在狠抓司法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司法公正。建立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查制度,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增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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