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加强失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维护基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x〕90号)文件及省人社厅、省就业局相关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遏制失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严明制度、严格检査、严肃处理,对侵害失业保险基金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全面防控基金管理风险。
坚持统筹防控。统筹防控各险种各环节的管理风险,统筹防控业务、财务、信息、档案风险,统筹防控行政、经办、服务机构和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个人的风险。
坚持重点突破。强化内部控制,在经办管理上突出业务、财务、信息控制;在经办内容上突出重大政策支付控制。
坚持创新推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再造流程,优化完善经办管理和监督,实现基金管理精细化、监督智能化。
二、主要措施与职责分工
(一)落实制约机制,健全内控体系
1.完善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加强内控组织建设,市级经办机构要有内控部门,各县(区)至少要有专职的内控岗位。合理配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严禁业务和财务岗位兼任,严禁业务和信息岗位兼任,严禁会计和出纳兼任、严禁稽核和业务岗位兼任。待遇发放等高风险岗位必须任用正式人员,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5年。
2.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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