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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首批“百名干部人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落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按照《关于开展“结对认亲、扶贫解困、情暖万家”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选派首批“百名干部人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条件
  从县级党政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在XX垂直管理部门、相关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对全县23个市定贫困村和31个县定贫困村实行全覆盖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帮扶工作组由5人组成,1名部门科级领导干部任工作组第一组长、1名乡镇包片领导任组长、1名驻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科技人才、1名乡镇包村干部为成员。选派的干部人才应具备作风好、能力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熟悉热爱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精力充沛、廉洁勤政的基本条件,一般应为单位后备干部或优秀中青年干部。
  二、帮扶时间及任务
  按照定点精准扶贫的要求,坚持部门(单位)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原则,首批选派干部人才驻村帮扶时间为两年,从今年起到202x年7月。两年内,原则上不作人员调整;两年期满,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帮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村指导不少于4次,驻村工作组第一组长、组长每月驻村时间不低于工作日的1/3,科技人才、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低于工作日的2/3,“第一书记”全脱产驻村开展工作。驻村工作组主要任务是做好贫困村的对口帮扶和联络、协调工作,重点抓好“四项任务”。一要抓牢扶贫项目。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需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指导、监督、落实,全程参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全面建成通组通户道路、水利设施、农网改造等项目,使相对集中居住点户户通硬化道路,村内户户有生活用电、有安全饮水、通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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