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监督责任,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XX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落实两个责任“七步工作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及《中共XX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规定,结合XX实际,现就推行明、询、查、考、述、评、究“工作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明责工作机制
1.分解落实责任。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向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出“责任落实告知书”,向牵头部门发出“目标任务通知书”。向工作进展较差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发出“任务落实督办书”。各级都要层层压实责任,人人都有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明确、履责问责有据可依。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
2.层层“签字背书”。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每年年初列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与责任对象“签字背书”。各级主体责任人要审查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等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并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纪委(纪检组)备案,作为上级党委对下一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牵头单位:县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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