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x大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崭新命题,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该如何构建政策法制更加完善公允、征管环境更加协调宽松、征纳关系更加融洽亲密的和谐关系,既是全国税务战线及广大纳税人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也是顺应时代潮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具体体现。
一、税收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体现
(一)税收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的题中之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就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税收工作,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保持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税收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利益观,加强税收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执政地位、政府机关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税务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体现的是党委政府的形象,体现的是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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