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党内关怀帮扶暖心计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心爱护,形成党内关怀帮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激发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决定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队伍中实施党内关怀帮扶暖心工程。
一、关怀帮扶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困难救助、老党员关爱、发展帮扶和荣誉激励条件,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县范围内的中共正式党员,可列入关怀帮扶范围。
(一)困难救助对象
1.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无稳定经济收入的;
2.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主要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慢性大病,生活陷入困境的;
3.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主要成员遭受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
5.因子女就读高等院校,家庭因学致贫或因贫导致子女失学辍学的;
6.共同生活的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智障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7.被评定为低保户、贫困户的党员家庭;
(二)老党员关爱对象。
8.失独、孤寡、留守等精神上遭受重大打击的老党员;
9.无稳定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且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党员;
10.凡年满80周岁,党龄在40年以上,无固定收入来源的老党员;
(三)发展帮扶对象。
11.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乏产业发展资金、致富信息、种养殖技术的党员贫困户;
12.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少就业技能,就业门路狭窄的党员贫困户;
(四)荣誉激励对象。
13.获得县级以上党委表扬或表彰的党员;
14.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好干部、好支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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