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定向选拔第一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x年定向选拔第一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通知》要求,我县将开展定向选拔第一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派到市县列贫困村或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以下简称“第一书记”)。
二、选拔方式及数量
1.选拔方式:此次选拔工作采取“组织选任+定向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采取组织选任方式,其他身份人员采取定向选拔方式。
2.选拔数量:组织选任数量根据综合比选、乡镇领导班子配备等情况统筹择优确定;定向选拔数量5名。
三、资格条件
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重工作实绩、重现实表现、重好中选优,第一书记除应符合公务员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岗期间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扬)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综合类表彰(扬)指:个人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包含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扬);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参加工作4周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任科员满3年;
(五)连续担任第一书记2周年以上(未在岗的应为正常离职),或连续担任第一书记超过1周年且目前在岗;
(六)担任第一书记期间,经县委组织部考核至少有1次年度优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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