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切实解决民政部门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特别是在破解民政改革发展难题、构建现代化体系中精气神不够、得失心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专项整治重点
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和着力整治五个方面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市民政局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是否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民政局工作要求方面,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不强,问题检视反思不够深刻的问题。
(二)深化民政改革,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方面,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不力,担当精神不足,该管的事不管,该抓的工作不抓,该负的责不负等问题;在“完善民政体制”“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政体系”等重大民政改革任务方面,是否存在深入研究不够,创新精神不强,工作畏首畏尾,不敢啃硬骨头等问题;在脱贫攻坚、改革发展等方面,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不得力,行动不坚决,部署安排不及时,责任措施办法不多,协调配合不顺畅,错失良好发展机遇等问题。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抓工作落实方面存在的干事创业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在学习了xXXXXXX和新发展理念方面,是否存在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工作谋划不足、思考不深、探索不够等问题;在干事创业,破解民政改革发展难题方面,是否存在等待、观望的心态,精气神不够,得失心重,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就上交”等问题;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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