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总结计划 > 某市关于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

某市关于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解决机关党建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县机关党组织在本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服务保证作用,现就加强市县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机关工委统一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设立党委的市县部门(单位),其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层党组织隶属同级机关工委管理;市县机关设立的系统党委,在同级机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原则,理顺机关工、青、妇组织隶属关系;机关工委要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2.合理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办事机构。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的设置应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既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与本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合署。
  3.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持续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上走前头、作表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创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四下基层”活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列入机关党建创先评优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党建活力
  1.选好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应由本部门(单位)分管或协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负责人兼任,支部委员会书记应由本部门(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实行“一岗双责”;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职的规格和条件选配。
  2.加强党务干部的交……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