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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学习宣贯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安排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贯范围
  以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干部、安全应急监管相关人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应急管理人员及职工为普法对象,以交通企事业单位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体制、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提升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防范事故风险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宣贯时间
  即日起至XXX年XXXX月XX日结束,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贯活动。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条例》宣贯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和局机关的宣贯工作;局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宣贯工作;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属单位和本辖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宣贯工作。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宣贯工作。
  五、宣贯方式
  (一)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1.组织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宣讲《条例》,吃透、吃准《条例》的主要内容,将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开展各级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专题培训,利用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解等形式集中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切实做到“全面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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