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监督: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3月11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我们要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加强预算和经济工作监督(据3月12日《检察日报》)。
而在此前的3月9日,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组向大会提交界别提案。这个题为《关于加强预决算审核及建立某些重大项目向人大专项报告制度》的提案建议:办公楼建设的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预决算控制和监督,项目审批结果应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据3月11日《检察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的上述内容,和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组的这份界别提案,都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预算监督。
根据宪法和法律,对预算进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和法定职责,预算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此外,预算法和审计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预算监督的内容。特别是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作了详细的规定。
那么,预算究竟是什么东西?通俗地说,就是政府手中的钱,是如何来的,又是如何花的,有一个基本的打算。专业一点说,预算是关于中央或者某一地方行政区域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的基本计划,是全面地、集中地反映政府收支运作过程和情况以至整个国家机构活动的窗口和途径。通过预算,人们可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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