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商业贿赂 板子还得打在“权”上
今年“两会”期间,正在代表、委员们为“看病贵”、“看病难”的原因争执不休时,在古都西安发生了戏剧性一幕。市儿童医院一名医生在接受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的药品回扣时,被几名记者当场“抓拍”。现场发现销售人员身上还有50多个“红包”,上面分别写着不同医院工作人员的姓名,双方均承认这些现金是药品回扣。
事情发生后,陕西省卫生厅厅长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省卫生系统将以此事件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斗争。商业贿赂,近来屡屡被提及。这是一种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的表现,人们并不陌生。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交易领域,已成为商业贿赂“重灾区”。“豆腐渣”工程、“炒地皮”、房价暴涨、药价虚高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无不飘动着商业贿赂的阴影。在2月份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直斥商业贿赂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目前,国家22个部委已联手开展专项整治。打击商业贿赂,成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之一。
商业贿赂的所谓“商业”,是因为其对象已不限于党政官员。比如在西安这起案件中,上至医生,下到收款员,都成为商业贿赂的对象。它的可怕之处正在于此:商业贿赂,已从以往的官员腐败、权力寻租,发展成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职位寻租”,每个人都希望利用自己的职位,找到不正当的收入来源。商业贿赂、“职位寻租”已经变成社会的“潜规则”,深深浸渍于社会经济的各个环节,甚至正常可以办成的事,可以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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