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家“三结合”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担负着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在新的历史时期,民兵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确保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确保民兵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民兵组织巩固、队伍纯洁,确保民兵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党管武装是民兵建设的根本原则
我国民兵是在党的领导下产生、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党的十六大就已经指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领导人民军队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党管武装原则,确保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民兵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党管武装的基本含义是:我国的人民武装力量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人民武装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一切行动必须听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挥。这一根本原则,对于保持民兵的性质,保证民兵建设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坚持党管武装原则,是保持民兵人民武装性质的根本保证。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这种属性是民兵的本质特征和政治灵魂。民兵组织只有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按党的政治主张、思想路线和组织原则来建设,才能永远保持正确的方向,始终保持人民武装的性质,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因此,坚持党管武装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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