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备案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农村群众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及时消除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xx〕146号)、《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食安办〔2014〕38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X政办〔201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面向农村,服务农民,把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纳入食品安全管理轨道,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农村食品安全,消除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为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各所要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村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或协管员,下同),形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
各所要结合各乡镇实际,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明确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报告指导的范围、时限及其它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义务,及时、如实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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