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党组织:
5月28日,我们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三组全体成员在先进党员XX老师、XXX同学的指导下深刻反省了入党动机以及群众基础问题,同学们对党的思想认识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也深受触动,特别是在上完XXX的价值观这一课后更加有了深刻的体会。
老师在讲XXX价值观之前首先解释了“价值”一词的概念,“价值来源于客体,取决于主体,产生于实”。这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多重身份——大学生、师范生、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大学生和师范生,对应的客体是国家,国家培育大学生,重视大学生,给予我们美好的生活;对应的客体也是学校,学校为把师范生培养成优秀的人民教师,经过了多少努力探索;对应的客体还是我们未来的学生,他们的未来,他们的希望都寄托在老师身上,作为未来老师的我们,是这群稚嫩孩子的引路人,指引者。为了不辜负国家学校的期望,孩子的希望,我们要努力的实现作为师范生的价值。作为未来的党员,重要的群众基础也在学生中,只有搞好了群众基础,我们作为党员的价值才得以体现,作为老师的职责才得以实现。
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相应的客体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对于现阶段的我们,主体在同学、老师当中,所以我们主要服务的对象也是老师、同学。在入党积极分子这一层面,我对群众基础有两层理解:一是在生活中,一是在工作中。我个人觉得我们现在有些党员狭隘地将群众基础理解为仅仅在工作中为人民服务,党员的工作重于与群众建立和谐的关系,因为工作更容易体现政绩,或者他们认为的“价值”。孰不知,为人民服务是要在点点滴滴中为人民服务,可以小到碰到同学后给予阳光般的笑容,帮同学拿一下东西,买一下饭,那更是在服务之列。正如XX老师教育我们“搞好群众基础是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没有群众基础,党员的工作如何开展,优势如何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何落实,作为党员的价值就更加无法实现”。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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