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我最近反复看了人民日报记者姜浩写的“杨善洲的故事”系列报道,就真还不信在今天,在共产党的中高级干部中,还有杨善洲这样一个“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人。我们不少党员干部标榜自己是人民的好公仆,其实杨善洲才是真正的标准的人民好公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我,虽然不少人也评价我正直,但与他相比,简直太渺小了。杨善洲的群众观、权利观、生活观,非常值得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学习。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杨善洲的群众观,“不欠群众一分钱”。杨善洲官至地委书记,对自己依然要求十分严格,对人民群众情深似海,在他身上一点看不到享受职务待遇的痕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也是人民在养活我们,我们的职责就是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实没有任何理由亏欠群众。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做得很不够。我们除了开展“三进三同”活动、年终目标考核等上级明确要求必须交饭钱外,很多时间下乡检查指导工作,就基本没有交过饭钱,甚至还有接受土特产的现象。过去出现的这些现象,组织上也知道,有关规定也不准,但就是没有被纪律追究。其实,就是因为这些现象的出现,丢了共产党人的作风底线,群众才看不惯我们,骂我们,党就因为我们不检点而降低了自己的威信,现在,许多群众不相信党内有清官。看来,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必须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零容忍”才行,必须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做起,手电筒不但要照别人,而且要照自己。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杨善洲的权利观,“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让亲属沾一点光,任人唯贤不唯亲,公私分明,谁也不能破例,确实是党员干部应该做到的,因为每个党员干部所拥有的这份工作岗位,这份公共权利,这份工作报酬,都是党和人民给的,而不是三亲六戚给的。过去,毛主席、周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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