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帮扶力量的工作方案
为每个建档立卡贪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的有效举措,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确要求。201X年以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帮扶单位干部职工、乡镇干部和第一书记与贫困户结成对子、精准帮扶,对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制定进一步加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方案。
一、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人选派和结对要求。坚持每个贫困户都要有帮扶责任人的底线要求,没有帮扶责任人的要立即选派坚持“摘帽不摘帮扶”的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出现贫因户“脱帮”的情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各镇统筹帮扶资源,妥善解决“一帮多”“多帮一”等问题,一般干部帮扶3户贫困户,科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帮扶4-5户贫困户,教师每人帮扶户数不超过3户,每户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不超过2人(帮扶责任人为2人的,应明确1人为主要帮扶责任人)。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大体保持稳定,原则上帮扶责任人不作大调整,涉及到干部岗位调动时仅作个别调整,不得因干部调整出现“脱帮”的情况。在“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中确定的特殊困难户,镇党委、政府要统筹力量,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
二、厘清帮扶责任人与第一书记权责边界。第一书记是组织选派到村的帮扶力量,主要是带领村“两委”干部依靠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完成贫困村“一低五有”以及后续帮扶等重点工作。帮扶责任人是具体到户的帮扶力量,主要是把扶贷政策和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户,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推动完成贫困户“一超六有”以及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等重点工作。第一书记担任帮扶责任人的,要统筹做好驻村帮扶和贫困户帮扶工作。各镇要进一步完善第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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