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厦门模式”的几点启示
老旧小区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厦门市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大胆探索实践,总结出一套老旧小区改造“厦门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我市学习借鉴。
一、厦门市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自2015年以来,厦门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批对 1989 年底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408 个非商品房小区和非个人集资房小区进行改造。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318 个、996 栋,涉及建筑面积 235.01万㎡,惠及住户 32078 户。改造后的小区市政配套、环境卫生、建筑物本体得到完善和提升,社区自治、后续管理逐步建立,群众满意率达 90% 以上。201x 年 10 月,厦门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典范,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作为范例之一被选送参加“第三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展览。201x 年 3 月,老旧小区改造“厦门模式”向全国 15 个试点城市推广。
1. 科学谋划,滚动实施改造项目。在摸清辖区老旧小区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分批、分阶段实施计划,包括项目数、户数和投资额。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自行申报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居民改造意愿高、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筹资比例大的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做到“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
2. 理顺职责,形成改造强大合力。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行业和部门多、工作相互交叉等问题,厦门市将改造工作纳入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依托市宜居办统一协调推进,各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负总责。探索建立了“市级筹划、区级统筹、街道组织、社区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既分工明确又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3. 共同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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