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督查方案
为确保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现制订如下督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成功创建旅游示范区为目标,以完善创建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强力督查督办,严格奖惩逗硬,促使各成员单位及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区创建各项任务。
二、督查内容
1.新建景区、景点、娱乐设施项目规划建设;
2.创建区内景观质量提升及文化内涵充实;
3.创建区内外道路交通;
4.游客中心及游客咨询服务设施建设;
5.导览标识设置;
6.休憩设施设置;
7.购物、通讯及餐饮特色街区建设;
8.旅游厕所建设;
9.安全设施建设;
10.创建区内外建筑物环境风貌整治;
11.不协调建筑拆迁;
12.创建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创建区综合管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14.创建区旅游产品打造、宣传促销、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提升工作。
三、督查主体
督查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目标办、县旅游局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县委办:负责创建区内外建筑物环境风貌整治、创建区绿化、美化、亮化及环境保护等的督查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购物及餐饮特色街区建设等的督查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创建区内外道路交通等的督查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创建区环境卫生、安全设施建设以及旅游厕所建设等的督查工作。
县目标办:负责不协调建筑拆迁等的督查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景区景点规划、创建区综合管理、宣传促销、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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