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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精神扶贫在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构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子女尽孝的中华民族传统养老模式,切实解决贫困老人的脱贫问题,预防和杜绝子女推卸责任、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切实解决农村贫困老人的养老脱贫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孝老爱亲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按照“子女尽孝、社会善助、家庭为主、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原则,推行孝善养老活动,重点面向全县农村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建立健全正面激励、道德约束、示范带动、舆论监督的孝善养老机制,引导子女赡养老人尽孝心,倡导社会行善积德献爱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扶贫事业,在全县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风尚,实现农村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二、主要原则
  一是子女为主的原则。孝善敬老活动的核心是通过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子女孝敬老人的主体作用,引领子女自觉弘扬孝老爱亲的家庭美德.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主要是因势利导、搭建平台、烘托氛围,而不是包办。
  二是自愿参与的原则。子女缴纳孝善基金采取自愿原则,在做好宣传动员后,对确不愿意参与的,不作硬性要求。纳入孝善养老基金保障范围的家庭需与村孝善理事会签订赡养协议,不签协议的家庭不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统分结合的原则。县、乡、村三级设立孝善养老基金专门账户。县级“孝善养老基金”由县民政局管理。乡镇、农村“孝善养老基金”分别由乡、村“孝善养老理事会”管理运作,资金统一由乡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收集的子女赡养费存入各村孝善养老基金专户上。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孝善养老理事会”进行监督管理,乡镇“孝善养老理事会”对农村“孝善养老理事会”进行监督管理,形成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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