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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全市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202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略思想,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结合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x年XX市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XX民字(202x)16号)文件要求,根据XX市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刻认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市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文件和会议精神,保持政治思想高度统一。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决胜的冲刺阶段,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有利于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需求和改善生活,有利于满足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迫切愿望,有利于创新和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都能为的脱贫攻坚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脱贫攻坚新格局。全市各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是第一民生工程,把扶贫济困作为自身的神圣职责,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支持与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政策规范和引导,强化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增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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