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开展情况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精神,着力推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建设成为“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根据《XXXX》,组织对全市“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标
通过督查指导,推进区镇、村(居)建设和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积极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为推动XX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贡献更多的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督查时间
202x年全年
三、督查方式
(一)区镇自查
各区镇对照督查内容每月开展自查,汇总月度自评表,并做好图文资料收集工作。
(二)随机督查
市政协督查组根据各区镇月度自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取督查点(区镇或村居)开展实地走访,了解情况。
(三)集中督查
市政协督查组在X月和X月开展集中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会议座谈等方式督查联系区镇面上活动开展情况。
四、督查内容
重点围绕“活动开展是否正常、活动开展是否成功、协商成果是否有效转化、老百姓是否满意”四个方面开展督查。
(一)活动开展是否正常
1.活动频次:各区镇每半年开展一次协商议事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协商议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可以适当增加协商议事活动频次。
2.协商主体:坚持多元化和广泛性原则。固定成员由召集人、“两代表一委员”、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的群众代表等组成;也可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和与协商议题有关的其他成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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