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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略思想,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印发的《江西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九江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202x】X号)文件要求,结合某市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部署,引导全市性社会组织充分认识参与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
  搭建社会组织与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桥梁,帮助社会组织发挥自己专业优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打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品牌,争取更大范围的社会组织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
  二、参与对象和基本原则
  (一)参与对象。全市性社会组织,包括在某市注册的社会组织及冠名某的社会组织。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社会组织重点在贫困村和经济发展滞后的困难村开展帮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公益性、广泛性、灵活性等特点,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的积极性,凝聚脱贫合力。
  坚持发挥优势、激发内生动力。鼓励社会组织立足自己的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各类主体参与扶贫开发共赢机制,实现可持续扶贫。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帮扶成效。发挥社会组织人才多、资源广、专业性强等特点,主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留守儿童、特困对象、低保对象、残疾人等贫困群体开展帮扶。通过“一对一”、“多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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