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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修身”主题思想小结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我积极参与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五次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刘云山同志、赵乐际同志在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郭庚茂书记和张立勇院长专题党课辅导报告,学习了党章、党组工作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在此期间,除参加集体学习外,又自主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共产党人的精神坐标》《之江新语》等相关著作。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三严三实”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华民族治国理政传统理念和道德思想的继承和弘扬,明确了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是解决当前作风积弊的有力武器。其中“严于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的要求,是领导干部做人做事为官的本分,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认真对照,深刻剖析两级法院和我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我认为,对照“三严三实”标准,两级法院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问题。比如: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落实不力;部分部门扯皮推诿,不能形成合力;部分案件研究过程中存在泄露审判机密现象;个别部门中层领导传达贯彻党组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少数干警存在“慵、懒、散”现象,影响了中院已经形成的良好风气;“三案”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警充当诉讼“掮客”,影响了司法公正;在一些集体活动中,组织协调部门沟通不够、办事不力,缺乏责任意识。
  就我自身而言,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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