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部署要求,着力发现、严肃查处、精准问责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现制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脱贫攻坚职能部门
1.县委组织部:扶贫工作重点村村“两委”办公用房和村民议事活动场所达标建设;驻村“第一书记”管理。
2.县委宣传部:扶贫工作重点村美丽乡村建设达标验收;扶贫政策及先进典型宣传。
3.县残联:残疾人证件办理,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救助等扶贫政策落实。
4.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扶贫工作重点村“通信息”,光纤到村头,传输速率10MB/S。
5.县教育和体育局: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不存在因贫失学辍学;贫困户各个学龄阶段学生学费减免及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工作重点村“健身场所”达标建设。
6.县民政局: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低保、特困供养金、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发放。
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贫困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定额补贴政策、养老保险待遇);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扶贫工作重点村“有就业保障措施”落实。
8.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工作重点村“有良好生态环境”落实。
9.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住房安全鉴定报告);贫困户厕所改造。
10.县交通运输局:扶贫工作重点村“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客运班车”,每个村至少有一条硬化主次街道,村口步行2公里内有班车客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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