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2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更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此次“条令”的颁布之前,也有各种“禁令”,如中央政法委的“四禁令”、公安部的“五禁令”等等。地方公安部门下发的类似“禁令”就更多了。从特征上来说,“禁令”多属于因应某一时段违法违纪行为多发的态势,临时针对特定现象发出特别强调。就规范警察的行为而言,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承担。在这个意义上,“条令”对于处分的具体化、刚性化,实现了立法上的科学性。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派驻林区行使公安机关职能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森林公安派出所是森林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也是最基层单位和多功能的战斗实体。它担负着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一方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一方百姓安居乐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重任。作为基层派出所所长,要充分认识派出所的极端重要性,要自觉做到以所为家,爱所胜过爱家,时刻想着辖区人民的安居乐业,恪尽职守,做忠诚于人民的森林卫士。
通过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认真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念;进一步激发自己在工作中知难而进,坚韧不拔,奋发有为,创优争先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更好地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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