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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长三严三实研讨体会:严以律己,把握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其中对于严以律己的内涵阐述,是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原则,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领导干部只有牢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的道理,保持“持己,当从无过中求有过”的自律意识,秉持“归咎于身、刻己自责”的解剖精神,经常过滤思想、检点言行,才能在是非原则面前保持一身正气,在诱惑私欲面前保持两袖清风。结合前段时间的学习,我就严以律己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严以律己,关键在“律”,要心中有戒,自觉遵守纪律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规矩就是“律”。为什么要强调“讲规矩”?“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事实上,当前一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灰色地带”仍然存在。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的政令搞“选择性执行”,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对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甚至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一些领导干部开始感觉为官不易,当官不自由、不自在,处处受约束,于是就消极对抗,为官不为。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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