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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切实发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作为同级政法委平安建设实体工作平台的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五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要求,参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x),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工作,政法委分管平安建设的副书记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政法委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驻综治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建设等方面由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入驻,共同开展工作。
  二、职责与功能定位
  县级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整合基层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实现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法治建设联建,打造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平安建设、预防处置突出风险、指挥调度基层综治中心及其他力量的综合性平台。
  三、机构设置
  依据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设如下职能科室:
  1、群众接待服务大厅。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访和咨询,解答或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在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实行“一体化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2、矛盾调处室。负责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推动、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督导指导;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对矛盾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一律能调不诉,先调后诉,诉调对接,破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减少涉诉上访隐患。
  3、监控研判室。负责全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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